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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9-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的批示,为推进相关工作,按照有关工作程序,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某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标

公开征集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对某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2、申报人须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湖北省设有分支机构,成立时间在五年以上;

3、具有在中央企业、大型国企、上市公司从事过的离任审计业务服务经验,近三年为企业开展的离任审计业务服务不少于五项;

4、设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

5、最近三年无重大过失及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6、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机构申报表》,并提供证明申报人资质、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情况、项目经理资历及工作经验、近三年中央企业、大型国企、上市公司离任审计业务开展状况等相关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本公告挂网后十个工作日内以密封方式送达至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规审计部,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前可事先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但应对所知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且应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027-87113658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6号湖北银行总行营业部22楼。

特此公告。

 

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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